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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乌鲁木齐:基本生育保险费率降低,自3月1日起执行

【生育保险】乌鲁木齐:基本生育保险费率降低,自3月1日起执行

【前言】乌鲁木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自3月1日起下调1.5个百分点,政策执行时间暂定为1年。目前,乌鲁木齐市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将于4月30日结束。参保单位在新疆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即可,经办人不需要跑柜台,直接在线上就可以办理。

 生育保险

乌鲁木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自3月1日起降低1.5个百分点,政策执行时间暂定为1年。

 

3月22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相关规定,结合乌鲁木齐市实际,对乌鲁木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作出调整,阶段性降低乌鲁木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9%降低到7.5%(含生育保险则是从原来的9.8%降低到8.3%),降幅1.5%,执行时间暂定为1年,自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据了解,职工医保参保单位缴纳医保费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数为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退休职工申报基数为当前职工养老退休工资。2022年度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不设上限标准,不得低于乌鲁木齐市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职工医保缴费费率调整由征缴信息系统直接进行,单位和个人无须单独进行申请,降费政策也不会影响参保职工的医保权益和医保待遇。此项政策实施后,预计为乌鲁木齐市参保企业减负约10亿元。

 

相关人员提醒,目前,乌鲁木齐市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将于4月30日结束。参保单位在新疆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即可,经办人不需要跑柜台,直接在线上就可以办理。

 

文章来源:新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