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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成都:公积金可按月提取或按季度提取,线上线下皆可办理
【前言】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租房提取业务相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无备案租房可自由选择按月提取或者按季度提取,公积金可用于购房、租房和还贷,在线上线下都可办理!
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租房提取业务相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无备案租房可自由选择按月提取或者按季度提取。
这个内容本身很简单,在保留原有按月提取频次的基础上,增加了按季度提取,职工可以在这两种方式中进行自由选择,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21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一、购房、租房和还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包含了购买本市行政区内商品住房、本市行政区外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及征收安置房。
只要是以上任意一种情形,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或者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每月提取一次。
可提取的金额方面,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全款购房的不超过总购房款,按揭贷款购房的不超过首付款(再交易住房略有差异)。
2、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大多数人此前应该都办理过这项业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但提取频次是一年一次,且是一年当中的固定时间。
另外还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办理了提前结清贷款,那么在贷款结清后的5年内,还可以申请每月提取一次。
3、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是分无备案和备案两种,备案指的就是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这个是需要到房管局办理的。
如果是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按照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五城区+高新区是1340元/月,16000元/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是1000元/月,12000元/年。
但如果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21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这3点:一是申请人需连续缴纳公积金满3个月、二是租赁房屋所得,应当依法缴纳相关税费、三是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是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的。
二、如何办理按月提取?
如果你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在贷款发放后就可以办理提取业务;如果你是商业贷款,那么在你还款满一个月之后,符合签约条件就可办理这项业务。
大部分缴纳公积金的市民,应该在此前都签订了按年提取的协议,如果你是属于这种情况,就需要先将按年提取协议解约,再重新签订按月提取协议。
这个操作非常简单,通过成都公积金APP就可以进行线上办理,但这里需要提醒各位的是,如果你办理了按年提取协议解约,那么后期是不能恢复的,只能签订按月提取协议。
三、公积金具体办理形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下具体操作为:打开成都公积金APP-便民服务-预约-新增-填写信息-提交预约,然后带好相关资料,按照你预约的时间前往你预约办理的机构即可。
线上办理也是通过成都公积金APP,打开APP就可以看到提取业务的所有选项,根据你的需求自行选择即可,操作非常简单,且花费的时间也不会太多,如果是已经签约其它业务的,比如前面我提到的已签约按年提取协议的,就需要在首页个人业务-委托提取解约,解约后再办理其它业务,具体大家也可以拨打12329热线进行了解后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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