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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了!1月起,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8%降至9.8%

  • 2021-01-26 17:09:03
  • 一叶知秋
  • 人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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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起,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8%降至9.8%

近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1号),自2021年1月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8%降至9.8%,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01单位缴费比例降低

此前,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8%。费率调整后,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8%,较之前降低1个百分点,预计每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约110亿元。

02职工缴费比例不变

在职职工

·在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3元/月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互助资金。

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3元/月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应缴纳的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从个人账户中直接扣除。

03对个人交社保的影响

根据通知,北京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0.8%调整至9.8%之后,个人缴社保每个月将节省53.6元。

按照目前本市最低基数缴费,以外埠城镇缴纳为例:

调整前,最低费用为:

调整后,最低费用为:

对比之下,调整后缴费减少了53.6元。

提醒:

1、根据目前通知,北京市1月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2月份进行征收,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需在2月份征缴期内按时足额缴纳上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2、人人保根据政策要求,目前将按照全额征收1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在2月份具体扣款之后,会针对相应的缴纳金额进行多退少补。届时,人人保缴费系统也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保证用户正常缴纳,望知悉。

04职工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落实“六保”、“六稳”

稳企业保就业,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降低、医疗保障制度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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