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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2020北京五险一金重大变化,社保公积金首次合并申报

@北京人:2020北京五险一金重大变化,社保公积金首次合并申报

北京人社局官方网站,终于公布了2020年度北京社保各项基数的上下限。

7月1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有关问题。

由于这份文件实在是太重要了,有必要给大家全文公布下。

以下为通知全文:

京社保发〔2020〕9号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各参保个人:

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20〕7号)规定,以及北京市医保局公布的2020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结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现就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核定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依据:2019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6168元。

2020年北京社保基数上下限汇总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6541元。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2%,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2020年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3613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

四)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

五)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自2020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

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6541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308.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49元。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3613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2.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43.36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按照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16.78元、失业保险费7.23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9732元,下限为5360元。

二)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85.66元。

三)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69.38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7日

至此,北京2020年度的五险基数全部公布。

另外,也给大家贴出2020北京公积金的基数,便于小伙伴参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日发布《关于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作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66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334元。


       

通过观察,这也是近年来第一次,缴存基数上限没有上调。北京市平均工资标准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全口径社平增了12.6%


       

综上,目前北京的五险一金基数,参见下表:


       

综合北京的企业社保减免政策,以最低基数来缴纳的话,社保可以为企业减免的数额如下:

三、2020年五险一金首次合并申报

五险一金与人们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每一次的调整和变动,都会牵动人心,备受关注。

6月1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合并申报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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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数一源、信息共享、一步办理”的原则,明确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与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将合并申报,并可直接网上提交。

所有参保单位自即日起即可开始申报,并在7月25日前完成。

未按时申报的用人单位,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如今公布完毕所有基数,申报的时间仅剩2天了,抓紧时间吧~

除此之外,有两点非常值得注意:

1、申报的方式;(一键申报、子系统申报、柜台申报)

2、文件中提到的“一数一源、信息共享、一步办理”原则和文件的落款单位。

第一个属于操作,第二个是征缴趋势,企业未来或需要依照此作出改革。

简单点来说就是,申报社保时的基数不仅要供征收社保使用,同时还要供征收公积金使用,加上税务征收社保后,这个基数同时还要提供薪酬工资申报使用,所以也就是说社保、公积金、薪酬工资的基数要保持一致,也就是说有可能在未来社保、公积金、薪酬管理要共同缴纳,请大家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