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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城市社保转移如何办理

跨城市社保转移如何办理

生活总是让我们东奔西走,很多时候为了一个好工作,我们跨越一座座的城市,换了一个又一个工作,但是这样的结果往往导致社保也在跟着变动。那么跨城市社保转移如何办理呢?

其中主要转移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一,需要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的手续,并切让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第二,由自己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和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第三,在新所在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之后,对于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该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第四,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并且将确认情况及时的通知到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

工伤和生育保险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因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当期缴纳,当期享受的”。

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区的办理机构出具证明,并且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新的地区办理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关于跨城市社保转移如上所述,有需求的小伙伴可以收藏下,如有其它的社保代缴问题,可咨询人人保在线客服。